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认定)
东台市

1

到现场次数 

3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认定)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20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6886W4322014208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特别程序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出示和提交相关资料,填写申请表,现场审核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A8、A10、A12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对象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未达到上述招用人员比例的小微企业,对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按照每人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小微企业)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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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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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吸纳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花名册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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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小微企业认定材料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5

新招企业员工重点群体证明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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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营业执照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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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9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8〕124号)、《中国人民银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银发﹝2017﹞66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68000151、85222728
监督投诉方式 0515-12333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A8、A10、A12号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68000151、85222728
监督投诉
  • 0515-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