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免费开放
沛县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文化馆免费开放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2203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322MB1961786E4322022039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沛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沛县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东三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春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7月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受理条件: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2015年12月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综合文化站等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份证复印件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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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文化馆服务标准》(GB T 32939-2016 ) 6.1.1 服务性质 文化馆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实行免费开放,所提供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5号) 59.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免费提供基本服务项目,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0个月。 【文件】《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5〕49号) 附件:江苏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015-2020年) 20.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6-- 89887508
监督投诉方式 0516--89637751
办理地点
  • 沛县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东三楼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6-- 89887508
监督投诉
  • 0516--89637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