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药月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7200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38233117830524322072008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87号) 三、主要任务(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6.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媒体、专家等各有关方面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有效机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建设省、市、县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网络,到“十三五”末,舆情监测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立体化科普宣传计划,广泛开展面向公众和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传播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食药监宣〔2017〕79号) (备注:根据总局年度工作文件部署开展工作)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6-69893600, 现场咨询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68893600,现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