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洪泽区

0

到现场次数 

3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002014107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829014341463H4002014107002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淮安市洪泽区微山湖路政务服务中心(洪泽区政府大楼北侧)一楼C05-C29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14:30-17: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①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5号)第七条:……对符合条件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并由见习工作部门统一购买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留用率达50%以上的,按每留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②省人社厅等十部门转发人社部等十部委《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57号) 第四点:切实落实见习补贴政策。……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对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的港澳台大学生,享受大陆高校毕业生同等就业见习补贴政策。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见习经办规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56号)第六章第二十条:已招录见习人员到岗且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见习单位;已到岗参加见习且符合考勤管理要求的见习人员均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第二十二条:见习单位和就业见习个人可向人社部门提出见习补贴申请,人社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后,按规定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公示期不少于7天。④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工信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 省国资委 团省委 省工商联《关于在全省实施“就业见习质量提升年”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110号 第二条第二点:优化环节补齐全链条就业服务。……聚焦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 周岁失业青年。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第八点: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地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①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5号)第七条深入开展就业见习。……对符合条件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并由见习工作部门统一购买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②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9号)(十二)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十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③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社〔2019〕161号)第十条 就业见习补贴 1.补贴对象。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离毕业时间不足3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见习时间一般为3-6个月。2019年至2021年,就业见习补贴对象扩大至16-24岁的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 2.补贴标准。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主要用于见习基地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④关于实施三年十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12号)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见习对象。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 6 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都可以参加就业见习。(七)及时发放见习补贴。各级人社部门要根据见习人员考勤记录,按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标准。就业见习补贴可用于见习基地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各见习基地也要对见习人员发放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原省本级见习计划相应的就业见习经费已按各市的年度就业见习计划,一并划拨至各市财政账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7-87281654
监督投诉方式 87232066
办理地点
  • 淮安市洪泽区微山湖路政务服务中心(洪泽区政府大楼北侧)一楼C05-C29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7-87281654
监督投诉
  • 8723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