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22039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206014035853B4322022039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无锡市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370号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受理条件: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2015年12月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综合文化站等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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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全年开放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全年开放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文化馆服务标准》(GB T 32939-2016 ) 6.1.1 服务性质 文化馆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实行免费开放,所提供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5号) 59.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免费提供基本服务项目,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0个月。 【文件】《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5〕49号) 附件:江苏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015-2020年) 20.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0-83599159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0-83599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