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22027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214MB0388201Y432202202700001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特别程序 | 无 | ||
部门信息
| 实施主体 | 新吴区委宣传部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28号新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厅18号教育文体综合窗 |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本事项为主动公共服务,无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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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文化馆服务标准》(GB T 32939-2016 ) 6.2.1 服务内容 通过组织社会群众文化活动、建立基层服务点、流动车等形式,定期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将文化馆的服务延伸到基层馆(站)和社区、村。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510-85388892;咨询地址:新吴区行政审批中心负一楼震泽路28号文化窗口 |
| 监督投诉方式 | 监督电话 0510-81890397/12345 |
权利义务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申请人依法享有符合条件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力,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投诉、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