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22040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214MB0388201Y432202204000001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特别程序 | 无 | ||
部门信息
| 实施主体 | 新吴区委宣传部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新吴区行政审批中心负一楼震泽路28号文化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三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提供流动文化服务。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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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8 ) 第十一条 文化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 (三)协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5号) 60.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免费为老百姓送戏曲等文艺演出不少于6场...免费提供电影放映、文艺演出、图片展览、图书销售和借阅为一体的流动文化服务。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510-85388892 |
| 监督投诉方式 | 监督电话 0510-81890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