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公布供水水质情况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702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8101446130XL4322017028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中介服务 | 无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仪征市水利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三楼水利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999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供水水质信息 |
办理结果样本 | 供水水质信息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56号)) 第二十二条 【部门规章】《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报上一级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年度报告。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4-83421957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4-85815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