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090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0001440631933322014090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特别程序 | 无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该项业务由企业提出申请,上报材料后提交至辖区人才服务机构初审,再由市级人才机构复审。目前,未针对该项工作开发专门的系统,仍采用线下申报的方式。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江扬西路101号)、市民中心市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当年度新招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按规定给予吸纳企业补贴。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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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0号
- 增补依据
-
【地方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扬府办发〔2014〕118号) 对当年新招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按每人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4—85825319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4—879513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