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集体户口迁入核准(职介中心)
扬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人才集体户口迁入核准(职介中心)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12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0001440631933322014128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A20 综合窗口;江阳西路扬州市政务中心人社分中心2号楼4楼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办〔2015〕183号文第一条:①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上的流动人员户口。②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迁移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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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到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户口挂靠协议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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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劳动合同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5

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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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户口页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办〔2015〕183号:第一条 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上的流动人员户口。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7951347
监督投诉方式 0514-85825017
办理地点
  • 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A20 综合窗口;江阳西路扬州市政务中心人社分中心2号楼4楼大厅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7951347
监督投诉
  • 0514-8582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