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赣榆区

1

到现场次数 

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0801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7014276913G4322008012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特别程序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连云港市赣榆区盛世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05综合窗口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中共连云港市赣榆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A区综合窗口(青口镇盛世路8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主动服务事项。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办理结果样本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 宗教事务条例(2017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6号)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等违法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不得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8-86223194
监督投诉方式 0518-86033894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部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电话0518-80218031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8号
网址http://kaifa.lygz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A区综合窗口(青口镇盛世路8号)
咨询方式
  • 0518-86223194
监督投诉
  • 0518-86033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