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27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82601432755734322014273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实施主体 |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6-7号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第四条 参保人员有权向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其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情况,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应当设立专门窗口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需要书面查询结果或者出具本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书面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 参保用人单位凭有效证明文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查询本单位缴费情况,以及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涉及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相关内容。"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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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3工作日 | 符合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 第四条规定。 |
2 | 审核 | 0.5工作日 | 符合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 第四条规定。 |
3 | 审批 | 0.2工作日 | 符合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 第四条规定。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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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 第四条 国家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第十五条
- 增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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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有权向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其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情况,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应当设立专门窗口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需要书面查询结果或者出具本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书面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参保用人单位凭有效证明文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查询本单位缴费情况,以及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涉及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相关内容。
咨询方式 | 0517-82380679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7-82387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