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药月
涟水县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安全用药月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7200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826331034192Y4322072008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66号市场监督管理综合窗口或涟水县红日大道18-8号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经营监督管理科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根据省市安排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宣传材料

暂无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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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87号) 三、主要任务(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6.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媒体、专家等各有关方面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有效机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建设省、市、县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网络,到“十三五”末,舆情监测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立体化科普宣传计划,广泛开展面向公众和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传播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食药监宣〔2017〕79号) (备注:根据总局年度工作文件部署开展工作)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7-82392026 、现场咨询(涟水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督管理窗口) 电话0517-82315390、现场咨询(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科)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517-82392308;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66号市场监督管理综合窗口或涟水县红日大道18-8号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经营监督管理科
咨询方式
  • 电话0517-82392026 、现场咨询(涟水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督管理窗口) 电话0517-82315390、现场咨询(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科)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517-82392308;监督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