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2003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00014354811E3322020034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415室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无特殊情况说明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1 |
无 |
暂无 | 1份 | 非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2002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3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二十八条 加强对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水产品上市销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法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 增补依据
-
无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8269415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15-88269618;投诉信件邮寄地址: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网址:http://snw.yancheng.gov.cn/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