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00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0001435503X13322014008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特别程序 | 无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财社〔2020〕52号)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市本级 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2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的标准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下同),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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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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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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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月核发。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省政府令第53号)
- 增补依据
-
【地方规范性文件】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财社〔2020〕52号) (盐财社〔2020〕52号)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的标准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下同),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常见问题
问:
补贴对象、条件及标准
答:
经认定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依照社会保险隶属关系,按本市公布的当期实际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咨询方式: 市本级 0515-80500032 80500033 亭湖区 0515-68773322 盐都区 0515-88235990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0515-68806272 盐南高新区0515-69935757 大丰区0515-82030865 滨海县0515-84238841 阜宁县0515-87386504 响水县0515-86681802 建湖县0515-86213694 射阳县0515-89221856 东台市0515-85222693 |
监督投诉方式 | 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