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
盐城市

1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盐城市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00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03X13322014008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特别程序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盐人社发[2018] 264号)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B3-4窗口(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二楼)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经认定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依照社会保险隶属关系,按本市公布的当期实际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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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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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月核发。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省政府令第53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补贴对象、条件及标准
答:
经认定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依照社会保险隶属关系,按本市公布的当期实际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0500032,0515-80500033
监督投诉方式 0515-88395570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B3-4窗口(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二楼)
咨询方式
  • 0515-80500032,0515-80500033
监督投诉
  • 0515-88395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