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01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03X13322014016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经工商注册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依法登记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经认定开展网络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①在我市居住和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②在我市经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③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应是最近 5 年内登记注册;申请的贷款仅用于创业项目购置固定资产或补充项目运营资金;④申请人最近 5 年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10类重点群体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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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点群体的需同时提供证明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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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个人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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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请人创办的实体全体职工花名册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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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营业执照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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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9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8〕124号)、《中国人民银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银发﹝2017﹞66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68609406
监督投诉方式 0515-88327824
办理地点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68609406
监督投诉
  • 0515-88327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