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恢复结算
盐城市

2

到现场次数 

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恢复结算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02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03X13322014020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2
特别程序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二条、《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89号)第二条、《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328号)第二十九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二楼服务大厅A区21、2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苏人社发〔2015〕328号,第三章第四节:参保人员发生需要恢复已暂停结算事项,参保单位应及时为其申报办理。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人员招(录)用手续和入编手续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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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在职人员增加)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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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符合恢复暂停证明材料、失踪撤销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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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变动表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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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328号,第三章第四节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0500063 0515-80500062
监督投诉方式 0515-12333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二楼服务大厅A区21、22号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0500063 0515-80500062
监督投诉
  • 0515-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