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审核及发放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7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7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就业见习补贴审核及发放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21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03X13322014217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4号楼710室省沿海人才市场开发培训部;网办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见习人员履行就业见习协议; 2.见习基地已经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人员无社保缴费记录。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见习人员考勤表(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请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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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请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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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审批发放 2.0工作日 核对就业见习基地银行账户,按审批结果予以发放见习补贴。
2 业务复审 2.0工作日 ①比对见习人员考勤表与招收见习人员申报的名单;②见习补贴发放至见习基地的,审核见习基地有无预支发放见习补贴;③社保系统比对见习人员有无社保缴费记录。
3 受理申请及初审 1.0工作日 ①业务材料是否齐全;②每份材料是否完整。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00号) 4、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 5、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 6、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12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参加就业见习的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
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以上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校毕业生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16-25岁登记失业青年,全部纳入就业见习对象范围。
问:
何时可以参加见习及见习期限?
答: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起始时间可适当提前,见习期为3个月的最长可提前至离毕业时间3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及以上的最长可提前至离毕业时间6个月。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68609413,13962088791
监督投诉方式 0515-68609421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4号楼710室省沿海人才市场开发培训部;网办
咨询方式
  • 0515-68609413,13962088791
监督投诉
  • 0515-68609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