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材料补充、鉴别和归档
盐城市

1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人事档案材料补充、鉴别和归档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27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03X13322014272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特别程序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材料审核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人民南路28号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4号楼1楼档案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受理条件:

    单位或个人情况与人事档案原记载的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奖惩情况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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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历材料补充表(信息维护)(毕业生登记表、获得学位证书证明、成绩单、报到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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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党团关系(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其他党团材料)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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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培训经历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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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作经历(信息维护)(劳动(聘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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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人事档案材料补充、鉴别和归档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无,第九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第三条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第二条促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便民利民(五)取消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人及时将上述材料收集归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第四条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8198709
监督投诉方式 12333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人民南路28号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4号楼1楼档案室
咨询方式
  • 0515-88198709
监督投诉
  •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