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申请批复结果查询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申请批复结果查询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902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056U3322019027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水利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府西路1号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一楼A区14号水利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十条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意见》(苏水规〔2009〕4号)   二、安全监督办理程序   (一)项目法人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填报《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申请书》。未经安全监督机构安全审查的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不得开工。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当面咨询,咨询电话:0515-87019305/,87019304,咨询网址:www.ycwater.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9086305;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府西路1号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一楼A区14号水利窗口
咨询方式
  • 当面咨询,咨询电话:0515-87019305/,87019304,咨询网址:www.ycwater.gov.cn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9086305;监督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