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3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6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240K3322016002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3综合窗口;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本事项为主动服务,暂无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本事项为主动公共服务,暂不涉及相关材料

暂无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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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章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660290
监督投诉方式 0515-12369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3综合窗口;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咨询方式
  • 0515-86660290
监督投诉
  • 0515-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