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20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82553776482X4322014208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中介服务 | 无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特别程序 | 无 |
实施主体 |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国际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大厅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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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前一年的财务报表、企业完税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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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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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营业执照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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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办银行认可的足额抵、质押物权属凭证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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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吸纳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花名册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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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4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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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9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8〕124号)、《中国人民银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银发﹝2017﹞66号)
- 增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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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各类群体自主创业。 对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咨询方式 | 0515-82030558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5-82030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