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恢复结算
射阳县

0

到现场次数 

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恢复结算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02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4737070337G4322014020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市民中心一楼A8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苏人社发〔2015〕328号,第三章第四节:参保人员发生需要恢复已暂停结算事项,参保单位应及时为其申报办理。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在职人员增加)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符合恢复暂停证明材料、失踪撤销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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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变动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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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员招(录)用手续和入编手续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328号,第三章第四节

  • 增补依据
  • 第三章第四节:参保人员发生需要恢复已暂停结算事项,参保单位应及时为其申报办理。 第二十九条 参保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附件5),并提供与恢复结算事项对应的相关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填报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受理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提出恢复意见,报经办负责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为参保单位办结。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2285111
监督投诉方式 0515-12333
办理地点
  • 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市民中心一楼A8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2285111
监督投诉
  • 0515-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