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2202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474310492744322022025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射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市民中心三楼G1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本事项为主动公共服务,无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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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事项为公共服务事项无需材料 |
暂无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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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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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对公众开放及相关服务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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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条例》(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5年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9号公布 自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5号) 59.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免费提供基本服务项目,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0个月。 【文件】《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5〕49号) 附件:江苏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015-2020年) 20.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9290514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5-8234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