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创业扶持引导补贴申领
建湖县

0

到现场次数 

3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城乡创业扶持引导补贴申领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02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5014387568C4322014022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此事项不需要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此事项不需要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建湖县人民南路225号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4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我县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创业补贴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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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4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7﹞4号)

  • 增补依据
  •   第八条 城乡创业扶持引导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在就业资金中安排城乡创业扶持引导补贴。

常见问题
问:
申领条件是什么?
答:
我县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212991
监督投诉方式 0515-86262980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4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7﹞4号)规定的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建湖县人民政府
电话0515-86582286
地址建湖县湖中南路6号
网址http://www.jianhu.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5-12368
地址盐都区新都西路5号
网址http://ycydfy.chinacourt.gov.cn/
办理地点
  • 建湖县人民南路225号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4号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6212991
监督投诉
  • 0515-86262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