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规范性文件】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42号))
(四)创业服务优化行动。
1、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大人力财力投入,进一步提升县乡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层和社区(村)公共服务平台的创业服务功能,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普惠均等的公共创业服务。完善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成果机制,引导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帮助创业者解决在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成立创新创业联盟,引导创业者整合内部与市场资源开展协同创业。鼓励支持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向社会开放,为创业者提供科技资源共享服务。(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工商联)
2、拓展创业服务内容。梳理公共创业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布服务目录和服务流程,为创业者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信息咨询、融资服务、资金申请、权益维护等基本公共创业服务。通过宣传引导、技能培训、劳务对接等方式,帮助传统行业劳动者积极适应、转入新经济业态和新就业形态,顺利实现转岗创业。针对平台经济、分享经济等新经济发展催生的创业就业新形态,可采取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实行灵活便捷的社会保险参保方式,消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发挥海外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在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交流合作,推进高层次创新创业。(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
3、创新创业服务方式。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清理涉及创业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推行“一窗式”审批,减少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能。将具备下放条件的公共创业服务事项全部下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方便创业者就地就近办理。推进创业公共服务信息网建设,加快建设“互联网+”创业服务网络体系,依托省级创业服务综合平台、“好创网”等网络平台,积极推行网上预审、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构建经办场所、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咨询服务电话等融合式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公共创业服务的可及性和满意度。(责任部门:省编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