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06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5014387568C4322014065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此事项不需要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特别程序 | 此事项不需要特别程序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建湖县人民南路225号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一楼5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1 |
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令第28号)
- 增补依据
-
【部门规章】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令第28号) 第四章 公共就业服务 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常见问题
问:
此事项是否收费?
答:
不收费。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6220091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5-86262980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令第28号)规定的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建湖县人民政府 |
电话 | 0515-86582286 |
地址 | 建湖县湖中南路6号 |
网址 | http://www.jianhu.gov.cn/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5-12368 |
地址 | 盐都区新都西路5号 |
网址 | http://ycydfy.chinacour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