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06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5014387568C4322014066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中介服务 | 此事项不需要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特别程序 | 此事项不需要特别程序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建湖县人民南路225号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四楼406室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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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42号)
- 增补依据
-
【部门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 苏政办发〔2017〕42号) 3﹒优化创业培训管理。完善城乡统一的创业培训补贴制度,全面推行创业培训实名制管理。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城乡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大学生),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鼓励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多渠道引进优质创业培训资源,对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开发的专项创业培训项目,经评估认定,可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或培训补贴范围。建立创业培训对象甄选制度,完善创业意愿识别和能力短板诊断机制,对创业者的创业条件、创业风险以及创业基本素质等进行评估,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享受财政补贴的创业培训机构,应定期报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培训效果等情况,并接受第三方绩效评估。(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农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常见问题
问:
有哪些培训学校可供选择?
答:
建湖县高级技工学校、建湖县福爱职业培训学校等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6210721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5-12333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42号)规定的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