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09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5014387568C4322014093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中介服务 | 没有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特别程序 | 没有特别程序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建湖县城人民南路225号西一楼维权大厅3、4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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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诉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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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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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9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4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符合法定形式在承诺时间内办结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结案审批表 |
办理结果样本 | 结案审批表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增补依据
-
【行政法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23号))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6223483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5—86235191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时效内办理投诉举报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建湖县人民政府 |
电话 | 0515-86582286 |
地址 | 建湖县湖中南路6号 |
网址 | http://www.jianhu.gov.cn/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5-12368 |
地址 | 盐都区新都西路5号 |
网址 | http://ycydfy.chinacour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