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录(聘)用手续
建湖县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毕业生录(聘)用手续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1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5014387568C4322014101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该事项没有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没有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建湖县市民广场北巷3号西楼317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服务对象:大中专以上毕业生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报到证

其他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同意接收的“双向就业协议书”

其他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毕业生登记表

其他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场符合要求。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省政府第96号令)、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人事厅《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1999】99号)

  • 增补依据
  • 【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省政府第96号令)) 《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省政府第96号令)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应当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人才,应当如实公布拟聘用人员的岗位、数量、待遇以及所要求的学历、职称等条件,并在90日内向人才流动机构书面报告招聘结果。第十七条 人才应聘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毕业生推荐材料、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并如实提供本人有关情况。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214739
监督投诉方式 0515-86211505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建湖县人民政府
电话0515-86582286
地址建湖县湖中南路6号
网址http://www.jianhu.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5-12368
地址盐都区新都西路5号
网址http://ycydfy.chinacourt.gov.cn/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建湖县市民广场北巷3号西楼317室
咨询方式
  • 0515-86214739
监督投诉
  • 0515-8621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