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22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5014387568C4322014221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此事项不需要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特别程序 | 此事项不需要特别程序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建湖县人民南路225号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一楼人社分中心一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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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令第28号)
- 增补依据
-
【地方规范性文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2〕6号,第二十条 (苏人社规〔2022〕6号) 全省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登记证制度。劳动者初次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时,由登记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发放《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实体证按全国统一的样式,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就业创业证》电子证使用省集中的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制作并记载相关信息。
常见问题
问:
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就业登记
答: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者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以及灵活就业的,应当办理就业登记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6213694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5-86262980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令第28号)规定的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建湖县人民政府 |
电话 | 0515-86582286 |
地址 | 建湖县湖中南路6号 |
网址 | http://www.jianhu.gov.cn/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5-12368 |
地址 | 盐都区新都西路5号 |
网址 | http://ycydfy.chinacour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