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参保证明打印(含缴费明细)
建湖县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个人参保证明打印(含缴费明细)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27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5014387568C4322014273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此事项不需要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此事项无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服务区B01-B07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第四条 参保人员有权向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其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情况,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应当设立专门窗口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需要书面查询结果或者出具本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书面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   参保用人单位凭有效证明文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查询本单位缴费情况,以及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涉及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相关内容。"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份证或社保卡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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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场符合要求。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省级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 第四条 国家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第十五条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职工对社保缴费基数有异议怎么办?
答:
职工本人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有异议的,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由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情况,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并交参保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又不予调整的,本人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按照有关规定,当自己知道或应当知道社保权益受到侵害超过60日的,劳动保障仲裁机构将不再受理。因此,广大参保职工对自己的签字要重视,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有异议的要及时纠正。对缴费基数有异议,单位又不予调整时,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中心反映,也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223461
监督投诉方式 12333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法定权利和义务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服务区B01-B07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6223461
监督投诉
  •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