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2302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5014387840J4322023024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生服务区D05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省卫生健康委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部门。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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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依据法律文件,确定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审核、查询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其他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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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增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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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范性文件】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部门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苏卫规(职健)〔2019〕3号) 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省卫生健康委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部门。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6210592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5-86214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