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2306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5014387840J4322023063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特别程序 | 无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老年人健康状况需要现与群众当面了解测量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生服务区D01综合窗口、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我县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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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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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依据法律文件,确定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检查、管理登记日期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 增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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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四)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6231926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5-86214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