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质量检测

基本信息

行政审批事项 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审批 部门 省科技厅
收费标准 市场调节价 服务时间 双方协商约定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588号予以第一次修订,2013年国务院令第638号予以第二次修改,2017年国务院令676号予以第三次修改) 第六条 国家实行实验动物的质量监督和质量合格认证制度。 【规章】《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5号) 第三十九条 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的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实验动物质量及相关设施条件的检测。检测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方法和规程,检测报告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靠。
中介服务机构 省级以上认可的检测机构
规范要求 申请人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