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基本信息

行政审批事项 海域使用权审核 部门 省自然资源厅
收费标准 市场调节价 服务时间 双方协商约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第二款 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申请使用海域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海域使用申请书;(二)海域使用论证材料;(三)相关的资信证明材料;(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材料。
中介服务机构 海域使用论证机构(无资质要求)
规范要求 申请人可以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论证报告,也可以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