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8:00 7月15日-9月15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5:00-18:00 11月15日-3月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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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12004 | 地址 | 镇江市中山西路18号 |
监督投诉电话 | 0511-12366 | 单位网站 | http://zj.jsds.gov.cn/ |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 办公室: | ||
简介 | 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7月26日成立。目前,全系统市区设有稽查局、涉外分局、一分局(征收局),二分局(一般税源局)、三分局(新区地税局)、四分局(重点税源局),下辖丹阳地税局、句容地税局、扬中地税局、丹徒地税局,干部职工近1000名。镇江地税机构成立十多年来,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广大地税干部在江苏省地方税务总局和镇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税收服务、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宏观调控的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是履行全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服务职能的行政执法单位。目前主要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税种和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防洪保安基金、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等省政府开征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江苏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 三、参与研究全省宏观经济政策,起草省有关税收政策文件,从税收方面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省、市政府指定的各项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地税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纳税服务义务,制定和监督执行地税系统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与市国家税务部门共同组织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六、监督检查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负责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分配和下达地税系统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八、指导、管理地税系统稽查工作,负责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反避税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的推广应用。 十、垂直管理市以下地方税务系统。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市各级地税机关以“三个一流”工程(一流的干部队伍、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深入开展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教育,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多作贡献的工作热情。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规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普遍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地税干部廉洁从政、无私奉献的意识。强化“两权”监督,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市局与各辖市局干部交流、市局干部挂职锻炼。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通过选拔充实各辖市局后备干部队伍。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2009、2010年,该局连续二年被评为镇江市跨越发展有功单位,2010年被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系统连续5次被授予“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称号。三年来,获得国家级荣誉8项,其中:集体荣誉5项,个人荣誉3项,省级荣誉58项,其中:集体荣誉27项,个人荣誉3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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