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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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15004 | 地址 | 苏州市干将西路535号 |
监督投诉电话 | 0512-12366 | 单位网站 | http://sz.jsds.gov.cn/ |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 办公室: | ||
简介 |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主要负责全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税种以及社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江苏省苏州地税局内设12个职能部门及党工团组织;下设5个税务分局和1个稽查局及3个稽查分局,2个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以及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吴江、吴中、相城7个市(县)、区局。 多年来,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在江苏省地税局和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以打造“一流的干部队伍、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服务水平”为目标,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治税,落实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994年至2014年,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9628.2亿元,其中组织税收收入6517.7亿元,年均增长25.0%。特别是“十五”期间,税收收入进入一个快速增长的周期,年均增长41.6%。税收总量居江苏省第一,为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四红旗团委”、作风效能综合评价优胜单位等200余项市级以上荣誉。所属多个单位和组织先后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 2015年,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税收现代化的目标定位,主动适应经济和税收事业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善治善为,狠抓忠实履职、安全履职,深化依法治税、改革创新,强化纳税服务、信息支撑,加快建设“科学、规范、高效、廉明”的地税机关,努力为谱写中国梦的苏州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苏州地税局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 (三)参与研究全市宏观经济政策,起草市有关税收政策文件,从税收方面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指定的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地税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纳税服务义务;制定和监督执行地税系统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与市国税部门共同组织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六)监督检查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负责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分配和下达地税系统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八)指导、管理地税系统稽查工作,负责较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反避税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金税工程”推广应用。 (十)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作风、行风建设。 (十一)垂直管理市以下地方税务系统。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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