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地税局成立于1994年8月,下设12个职能处室、7个县(市、区)地方税务局、7个市区税务分局和1个稽查局,现有税务干部1483人,大专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5.2%。主要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税种和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工会经费、防洪保安基金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近年来,江苏省徐州地税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履行地税部门工作职责,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税收服务、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连续五届获得“江苏省文明行业”,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和“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被徐州市政府评为“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和“勤廉徐州先进单位”称号,多次在全市行风评议和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为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 (三)参与研究全市宏观经济政策,起草市有关税收政策文件,从税收方面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指定的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地税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纳税服务义务;制定和监督执行地税系统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与市国税部门共同组织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六)监督检查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负责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分配和下达地税系统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八)指导、管理地税系统稽查工作,负责较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反避税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金税工程"推广应用。 (十)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作风、行风建设。 (十一)垂直管理市以下地方税务系统。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