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卫生健康、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育儿补贴申领便捷高效。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省卫生健康委
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事项名称 责任部门
育儿补贴申领资格审核 省卫生健康委
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核验 省卫生健康委
个人身份信息核验(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 省公安厅
依法被收养的儿童、0-3岁纳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的儿童信息核验 省民政厅
社会保障卡信息核验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江苏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户籍登记在江苏省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
申领人
申请育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领人。申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婴幼儿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父母离异的,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二)婴幼儿父母作为监护人缺失的,由其他监护人申领。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1 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必要
2 户口簿首页及婴幼儿页 必要
3 判定抚养关系的相关材料 必要
填写补贴对象(婴幼儿)信息
填写申领人相关信息
填写补贴收款信息
系统核验(申领资格、出生医学证明、户籍、收养、社保卡等信息)
申领人确认提交
上传相关材料
乡级初审
县级审核确认
申领人查询结果
线上申请
申领人通过支付宝、微信平台“育儿补贴”小程序,或“苏服办”移动端,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请。
线下申请
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现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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