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须知

认真阅读以下办理须知:

本人在国外出生,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回国后向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出生医学证明的翻译公证;

(三)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四)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上述(三)、(四)项中,父母一方为外国公民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