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000014000271Q232016802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271Q2320168022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专家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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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省辖市文物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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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借入单位文物保存条件和保障安全措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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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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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拟借用馆藏文物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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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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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决定 4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2 审查 4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3 受理 2工作日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 申请 0工作日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文化和旅游厅窗口
咨询方式
  • 025-8366641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779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