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我国对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审批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外国人在我国对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审批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0000140004235200012014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42352000120144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拍摄电影需提供国家影视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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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集国家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标本的,需提供特许猎捕证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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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外国人水生野生动物科研项目介绍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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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外国人所服务的科研机构简介及登记证件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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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外国人护照、签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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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请报告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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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审查 8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3 决定 1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办理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业农村厅A20窗口
咨询方式
  • 025-8366631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6224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