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台农业合作创业园批准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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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苏台农业合作创业园批准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编码 113200000140004235232072000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42352320720007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园区规划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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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报告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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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1.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
2 核准 8工作日 1.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律的要求; 2.需要核实的,应当核实相关材料。
3 决定 1工作日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办理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业农村厅A20窗口;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农林大厦1203室
咨询方式
  • 025-83666318;025-8626322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6224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