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豁免备案证明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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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豁免备案证明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编码 11320000014000650A200071601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650A2000716010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4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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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符合豁免水平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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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使用和销售情况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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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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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生产厂家/进口总代理证明文件及产品说明书样本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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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上申报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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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09窗口
咨询方式
  • (1)电话咨询:025-83666209 (2)邮件咨询:heguanju@jshb.gov.cn (3)信件咨询:请寄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B10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25-12345;025-86266079;信件: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