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入境确认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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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入境确认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1320000014000650A2321016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650A2321016001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环保用微生物菌剂进口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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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进口经营者与境外经营者签订的微生物菌剂进口合同或者合同意向书的复印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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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进口经营者主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微生物生产、应用和安全操作的专业学历或者资格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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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处理的环境安全控制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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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出口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证明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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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微生物菌剂在出口国的生产和应用情况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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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拟进口用于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样品的最低数量和规格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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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性的证明资料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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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生态环境厅B10窗口
咨询方式
  • 025-86266092;信件: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25-86266079;信件: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