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32102100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700014252399P3321021006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连云港市商务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700014252399P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商务局B011号窗口、237办公室(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下午14:00-17:00) |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经商务部批准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或对外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招收外派劳务人员。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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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外派企业与外方雇主合同(省外项目备案需要)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 2.本表内容真实反映 |
查看更多 | ||
2 |
外派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合同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 2.本表内容真实反映 |
查看更多 | |
3 |
外派劳务人员名单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 2.本表内容真实反映 |
查看更多 | |
4 |
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 2.本表内容真实反映 |
查看更多 | |
5 |
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确认函(省外项目备案需要)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 2.本表内容真实反映 |
查看更多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法律法规规定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时限压缩要求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系统备案通过 |
审批结果样本 | 系统备案通过 |
- 设定依据
-
【部门工作文件】 商务部关于做好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合发〔2008〕382号)、 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实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制的通知(商合发〔2008〕343号)、《关于加强全省外派劳务招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外经贸经〔2008〕700号) (商合发〔2008〕382号) 三 【规范性文件】 商务部关于做好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合发〔2008〕382号) 三、外派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为本地区外派企业办理外派劳务项目审查手续。 【规范性文件】 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实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制的通知(商合发〔2008〕343号) 一、经国家批准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招收劳务人员时,必须在劳务人员户籍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全省外派劳务招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外经贸经﹝2008﹞700号) 第六条 省外经贸厅负责为省属企业办理外派劳务项目审查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手续,市级外经贸部门负责为本地区外派企业办理外派劳务项目审查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手续。
- 增补依据
-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cfb/zcgfxwj/202108/20210803188548.shtml
咨询方式 | 0518-85868065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无 |
行政复议 | |
部门 | 连云港市司法局 |
电话 | 0518-85820193、0518-85831609 |
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 |
网址 | http://sfj.lyg.gov.cn/lygssfxzw/xzfysqzn/content/2e3b175a-3691-496d-b649-07ca80d8f130.html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8-86293000 |
地址 | 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
网址 | 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
-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商务局B011号窗口、237办公室(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 0518-85868065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