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连云港市

0

到现场次数 

3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2100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0014252399P3321021007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连云港市商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700014252399P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商务局B011号窗口、237办公室(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下午14:00-17: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1.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外签订的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且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2.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首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60天内,履行合同登记手续,并在以后每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内资企业营业执照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外方企业在其本国注册的法律证明)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 2.本表内容真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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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技术进出合同登记申请书、 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延期还需提供书面说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 2.本表内容真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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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包括中 文译本);技术进出口项目需经相应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部门的批准文件)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 2.本表内容真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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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提成基准金额的证明文件(专项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明细表等;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在办理登记和变更手续时提供)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 2.本表内容真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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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网上受理及审核 1工作日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预先审核,确认申请事项内容及递交的申请材料(含电子版)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审批人核验后做出审批结果。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法律法规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时限压缩要求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
审批结果样本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 第六条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国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履行技术进出口项目的有关管理职责。 【规章】《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3号)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第四条以外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按属地原则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授权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 增补依据
  • https://www.gov.cn/flfg/2009-02/04/content_1221640.htm

常见问题
问:
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登记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
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
问:
办理备案登记需准备什么材料?
答: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包括中文译本)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8-85868065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连云港市司法局
电话0518-85820193、0518-85831609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
网址http://sfj.lyg.gov.cn/lygssfxzw/xzfysqzn/content/2e3b175a-3691-496d-b649-07ca80d8f130.html
行政诉讼
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8-86293000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网址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商务局B011号窗口、237办公室(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咨询方式
  • 0518-8586806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