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使用许可(县、区教育局)
大丰区

0

到现场次数 

4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校车使用许可(县、区教育局)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82741330162E400010501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2741330162E400010501400002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地方政府审批所需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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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及其他相关保险单据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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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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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经交通运输部门审查通过的校车运行方案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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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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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机动车车辆登记证书,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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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校车使用书面申请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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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2 审批 0.5工作日
3 办结 0.5工作日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351063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352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