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居住证
瘦西湖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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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核发居住证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000709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00K1318038474000709005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00K131803847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堡城路119号瘦西湖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扬州市邗江区史可法路46号梅岭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扬州市邗江区上方寺路66号城北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扬州市邗江区瘦西湖路598号平山乡为民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春秋季:上午09:00-11:45,下午14:30-18:00;夏季:上午09:00-11:45,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9:00-11:45,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居住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初审 1工作日 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领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齐全的,申领人需填写《扬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选择领取方式后签字确认,领取居住证受理回执。如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无法提取人像照片,工作人员当场拍照采集图像。对当场查验的所有材料经扫描留存,原件交还申领人。
2 核查录入 2工作日 发现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立即停止为其办理居住证,并在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对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录入江苏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各县市分局、公安局审核,并告知有需要的申领人前来领取居住证受理回执。
3 审核上报 2工作日 县(市)公安局、分局对系统内提交的居住证申领信息质量进行审核,确认信息填写是否有误、地址信息是否标准、人像信息是否符合制证要求,如符合上报市局治安支队身份证信息所。
4 制证 9工作日 苏州制证中心对上报申领信息质量按比例进行抽检,发现信息填报错误、人像照片质量不高或导入有误等情形予以退回各县市公安局、分局,经反馈修改达到制证标准后方可进入制证环节。抽检合格的,予以制发,以受理派出所为单位分批下发至各各县市公安局、分局。
5 证件下发 1工作日 申领人在接到通知后凭回执单或身份证件到相应的受理点领取(符合委托办理条件、本人无法到场的,直系亲属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件代领),工作人员现场激活卡片后发放。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江苏省居住证
审批结果样本 江苏省居住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蜀冈0514-82109110、0514-87759093; 梅岭0514-87341910; 城北0514-87611612; 平山0514-82122325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783020
办理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堡城路119号瘦西湖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扬州市邗江区史可法路46号梅岭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扬州市邗江区上方寺路66号城北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扬州市邗江区瘦西湖路598号平山乡为民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蜀冈0514-82109110、0514-87759093; 梅岭0514-87341910; 城北0514-87611612; 平山0514-8212232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783020